妻子
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七:如果老婆跟妈妈一起掉到水里了
假设:
a). 老婆跟妈妈一起掉到水里了。
b). 一次只能救一个人。
问题:
先救哪一个?
答案:
1). 如果两个人都会游泳:谁近先救谁。
2). 如果两个人中的一个会游泳:先救不会游泳的那个。
3). 如果两个人都不会游泳:
3.1). 不对等条件下(主要指距离远近不一),谁近先救谁;
3.2). 对等条件下(主要指距离远近一样),我先救妈妈再救老婆。
对(3.2)的相关解释:
a). 我说过,丧妻比丧母更痛,但作为子女的,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妈妈逝去而不竭尽全力去挽救,所以我要先救妈妈。就像我曾说过,丧子比丧国更痛,但是为了避免亡国,人们往往宁愿承受丧子之痛,把子女送到前线战场上,而不愿看到丧国的惨剧。
b). 好媳妇自然要孝顺公婆。
c). 先救父母天经地义,好媳妇不该为此责怪老公。
d). 夫妻之间有时候就是要有献身精神。
e). 如果夫妻二人是真心相知的话,那么即使不先救老婆,老婆也会体谅/原谅自己的;而如果因为先救了老婆从而导致妈妈过世,自己良心上会非常过意不去 (也许会一辈子过意不去):毕竟妈妈含辛茹苦地把自己养大了。
若老婆因(3.2)身亡,善后工作如下:
a). 一辈子好好照顾岳父岳母。其实本来岳父母就跟父母一样。
b). 世界上最痛的事是丧子之痛,因此要尽全力减少岳父岳母的痛苦。
若老婆因(3.2)身亡,为什么自己不能自杀殉妻?
a). 还有父母、还有子女要照顾。
b). 逝去的人已经逝去了,无法挽回,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。
若老婆因(3.2)身亡,自己以后的生活可能按如下方式安排:
a). 不大可能守一辈子活寡。
若老婆因(3.2)身亡,自己为什么不大可能守一辈子活寡:
a). 没有救老婆,我的心肯定是很痛苦的。我不能这样子痛苦地过日子,那样子对谁都不好,对小孩、对地下的人都不好。
b). 伤口总要愈合的,所有的痛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趋于缓和。
c). 生老病死,免不了的,爱妻亡故,只能尽量看开点就是了。
d). 也许需要新欢,因为有了新欢才能忘掉难以磨灭的痛苦。
e). 家庭/孩子成长的需要。
f). 病和逝是不一样的:妻子重病,要好好照顾一辈子;但妻子逝去,则应把自己的现实生活弄得好一点。
g). 开明的岳父岳母不大会让自己的女婿守活寡的。
若老婆因(3.2)身亡,岳父岳母埋怨自己没有救他们的爱女的话,怎么办?
a). 我所做的没什么可愧疚的,如果我只能救一个人的话。
b). 即便岳父岳母埋怨我,我也没有什么可愧疚的,但我会尽全力减少岳父岳母的痛苦。
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三: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做老婆
1. 我爱的人
必须*一心一意爱我,这是最最重要的。
2. 两个人谈恋爱只注重结果,不注重过程。结果就是婚姻,过程就是漫长的恋爱过程。先把生米煮成熟饭(指结婚,而非XX)后再谈一辈子恋爱也未尝不可。
2.1 就这点而言,再谈恋爱必须要看这个女孩子能不能跟自己过久。
2.2 就这点而言,我对过去的包办婚姻并不持完全否定的态度。当然,我自己是不愿意被包办的。
3. 无论什么事对方都不能撒谎,一次也不能。
3.1 任何事,开了先例往往就很难收拾了。有了第一次,就很可能有第二次。因此,一次也不该撒谎。
3.2 撒谎是重要的道德品质问题,尤其是在两个人之间。
3.3 借口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疑”而撒谎也不行。比如说女方跟别的男子单独出去吃饭或者开房了。如果女方不告诉我而我知道了,这问题就大了,因为我肯定会猜疑,而且猜疑为什么女方不告诉我。两人之间一旦开始猜疑,关系就开始有点微妙了。但如果女方告诉我,就没什么了,因为就算女方做错了什么,但是女方没撒谎,女方还是诚实的。
3.4 善意的谎言也不行。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对方少收到心理伤害。但是呢,我心理挺坚强的,不需要善意的谎言。所以没有必要瞒着我,应该让我知道,然后双方好好商量商量怎么处理。对方一个人瞒着我,心里也难受,没必要这样。
4. 要能同甘共苦。
5. 要有善心,不自私,要孝顺双方父母。此条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。
6. 可以偶尔肉体上背叛,但不能精神上背叛。关于这一点的进一步阐述请参见爱情婚姻系列讲座之二:对于红杏出墙的个人理解。
前4条最重要。第5条是女人起码的。
附加解释:本文仅代表Deminy对爱情婚姻的个人看法而已,仅适用于Deminy的未来爱人,并不适用于他人,切勿将本文有关言论当成爱情婚姻问题的普适原则。
[特别说明*]
条款1中,“我爱的人必须一心一意爱我”应改为“我爱的人应该一心一意爱我”。2005-09-15 21:15:10